目前線上:
分 類:
關鍵字:  
  叮咚響^_^新年快樂! 台灣網路電視台 總裁 薛富漢vs總裁 林世梅暨所有演員及工作人員感謝支持【台灣網路電視台】【王爺遊台灣】 的觀眾朋友們,也歡迎對王爺遊台灣 古裝劇拍攝 有興趣的觀眾朋友,可洽詢聯絡。新的一年,我們將持續推出,內容更豐富更多元的節目,回饋大家,走透全台灣!吃!喝!玩!樂 及 宗教!文化,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加入我們團隊。祝福大家【虎躍龍騰生紫氣】【風調雨順兆豐年】 www.taiwan-tv.tw 台灣網路電視台
王爺遊台灣
TTV綜合網路電視台
三清道祖網路電視台
TTV美美網路電視台
千歲大方網路電視台
台南東山網路電視台
全球梵亦網路電視台
368網路電視台
台南後壁泰安宮網路電視台
極光網路電視台
TTV旅遊網路電視台
TTV宗教網路電視台
全真道網路電視台
台南七股龍山宮網路電視台
TTV南投集集武昌宮網路電視台
全球最新MV專輯電視台
喜馬拉雅山網路電視台
凱亞網路電視台
我愛您電視台
南島舞集網路電視台
TTV網路電視台
TTV甲仙凌霄王母宮網路電視台
嘉聯唱片最新MV
反詐騙宣導網路電視台
TTV東部好所在
集集大眾爺網路電視台
TTV娛樂網路電視台
TTV月慧山網路電視台
台灣禧多影視唱片電視台
台灣新聞電視台
台灣綜合電視台
所有影片播放
現場實況轉播
最新外景介紹
台灣道教網路電視台
YOUTUBE現場直播
LIVE現場實況轉播(一)
LINE現場實況轉播(二)
TTV月刊雜誌
全球商聯會網路電視台
全球商聯會網路新聞台
TTV北部好所在
TTV金門好所在
TTV南部好所在
TTV馬祖好所在
TTV綠島好所在
TTV澎湖好所在
TTV中部好所在
台灣各縣市政府旅遊介紹
TTV新聞網路電視台
穿越時空清宮戲劇網路電視台
嘉義慈賢宮網路電視台
全耀媒體愛心電視台
回上一頁
 

>

bt_01.jpg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

我們的信念和使命《董事長 蔡清忠》

本人長期從事於唱片業,深知音樂詞曲創作者的重要性,音樂要能普遍受到熱愛,甚至成為經典之作而流傳久遠,首先非有優秀的詞曲創作者莫辦。所以,優秀的創作者,實在是經營唱片業的上游,也是最重要的部分。

也因為經常與音樂創作者接觸,瞭解他們雖然因音樂創作而享有盛名,為人景仰,但是由於創作者都是獨立的個人,而成為弱勢的一群,亟需國家社會和團體的尊重與維護。

 
音樂人物日誌
 
台灣好聲音
 

壹、沿革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的發展至今,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一九九二年鑒於政府修訂「著作權法」,為保障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華倫唱片公司董事長蔡清忠先生,邀集吉馬唱片董事長陳維祥等台語歌曲唱片公司及音樂著作權人成立「著作權服務中心」,後改組為「台灣區詞曲保護協會」,由蔡董事長擔任該會理事長,後再更名為「中華民國影傳音播詞曲保護協會」。
一九九三年五月,「中華民國音樂著作權人協會」理事長許常惠先生邀集「中華民國著作權人協會」、「中華民國詞曲著作權人協會」、「中華民國影傳音播詞曲保護協會」、「中華民國台灣歌謠著作權人協會」、「中華詞曲著作權人協會」及音樂著作權人代表會,召開「中華民國音樂著作權人聯合委員會組織章程」,以為籌組「音樂仲介團體」之基礎。

第二階段:

一九九四年七月更名為「中華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由許常惠先生擔任董事長,八月經政府正式立案。
一九九七年許董事長敦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人盧修一委員出面邀請「中華民國著作權人協會」、「中華民國詞曲仲介協會」協商合作設立統一窗口,辦理音樂仲介業務之可行性,三會就合作事項達成初步共識後並簽訂協議書,但因「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完成立法,為符合非仲介團體不得執行仲介業務之規定,三會雖達成協議,卻未能執行。
一九九九年一月,取得全國第一張「著作權仲介團體設立證書」,成為全國第一個由專業的音樂創作者與著作權人組成的音樂著作仲介團體。十月,會址設於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145 號 9 樓之 1。
二○○○年一月,許董事長病逝,改選馬水龍教授接任董事長。九月,馬董事長辭職,董事會公推蔡清忠先生接任董事長。

第三階段:
二○○三年三月,本會遷至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30號九樓。十二月,經總會決議更名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usic Copyright Association Taiwan 簡稱 MCAT﹞
二○○五年一月,舉行會員大會,改選第三屆董事監察人,推舉蔡清忠先生為董事長。
本會歷經各階段的過程,曲折艱辛,幸賴歷屆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會務同仁之努力與社會對著作權觀念之逐漸建立,始有今日之成就,惟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今後尚待著力之處尚多,期待社會各界尤其是使用者對音樂著作權之維護,始能奏功。

貳、展望

一、文化傳承
本會一貫認為音樂著作的仲介工作,不僅有其文化經濟上的功能,也是音樂文化的傳承與發揚,更兼具保護鄉土詞曲作家,維護本土文化人基本權益的使命。長期以來,本土音樂創作人都是最為弱勢的一群,尤其是一些辭世的鄉土音樂創作者的作品,如果再不大力保護與推廣,不出數年,他們那一代的音樂將成絕響!那一代的歌聲將成絕唱!那一代的心聲將從我們這一代消失!

二、堅持理念
無論從立法的宗旨或世界先進國家的成規而言,「著作權仲介團體」都是以著作權人為主體的組織,以保障著作權人的利益為宗旨的公益團體。在國內的現實環境中,著作權人(詞曲作者)向居弱勢,因此,本會堅持「仲介團體」會務之規畫,規章之釐訂,應本以「著作權人為主」的原則與立場,使我們的「仲介團體」能夠真正成為著作權人可資信賴的保護者!

三、開創遠景
我們深知創業惟艱,一個新事務的成長,困難是難免的;但是,我們篤信公義真理必能贏得肯定與認同,我們誠懇地期望,所有關心台灣詞曲作家權益與音樂仲介團體發展的各界先進,本著尊重法律、愛護創作人的理念,同心協力,必能在既有基礎上共同開創美好的遠景。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
地址 : 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一三○號九樓
電話 : (02) 2570 - 1680﹝代表號﹞
傳真 : (02) 2570 - 1681
網址 : http://www.mcat.org.tw/
Email : mcat@mcat.org.tw

 
 

台灣網路電視台 Facebook信箱